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省问题编号20-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2-03-22 11:50:14  来源: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20-3)我市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路桥区金属拆解循环园区内大森亚公司内有约1万余立方米拆解垃圾未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二、整改目标

大森亚公司的一般工业垃圾转移至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规范处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清运部分垃圾至黄琅应急填埋场西侧场地,对临时堆场进行封场覆膜,杜绝了工业垃圾露天堆放,避免了阳光直接接触,隔绝了雨水进入堆体,基本消除了火灾和环保风险;堆场内雨水全部经排水沟收集后先流入堆场西侧集水池,再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有效避免了污水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按要求对堆场设置了标识牌和防护栏;加强了堆场现场后期长效管理,不定期进行现场水样检测和留档观察,做到了隐患早发现早处理,最近一次检测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以上整改措施工程均已于2018年12月完成了竣工验收。

(二)2021年8月26日开始至10月6日,将原大森亚公司内临时堆场上的剩余拆解垃圾全部清运至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合计转移处置1423车,共计20159.9吨。

(三)2022年1月11日至2月16日,将原部分转移至黄琅应急填埋场的拆解垃圾全部清运至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合计转移处置1411车,共计20580.92吨。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2日-3月28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6-8858213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台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2年3月22日


编辑:蒋逸竹 责任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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