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2-11-17 16:05:21  来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我市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台州市椒江两岸大量砂石码头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污水直排入海问题。

二、整改目标

通过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使椒江流域砂石码头及堆场生产条件符合标准,布局得到优化,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废水排放得到有效处理,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有力、安全可靠的生产服务体系。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椒江区列入停业取缔并分批拆除的23家砂石码头,已完成关停23家(拆除或拆除作业机械的16家,作为历史港区遗迹保留7家);列入保留并整改提升的5家砂石码头,已完成整改(其中4家停业或转型)。列入关停并清运的39家砂石堆场,已完成关停清运;列入保留过渡并落实环保措施的13家砂石堆场,1家已完成整改,12家因整治不达标转为关停。

2、黄岩区列入列入保留并整改提升的2家砂石码头,已完成整改。列入关停并清运的10家砂石堆场,已完成关停清运。

3、临海市列入停业取缔并拆除的1家砂石码头,已完成关停并拆除作业机械;列入保留并整改提升的4家砂石码头,已完成整改(其中1家已转型)。列入关停并清运的12家砂石堆场,已完成关停清运;列入保留过渡并落实环保措施的7家砂石堆场,已完成整改(其中2家已转型)。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11月21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台州市流域码头及各类堆场整治专班办公室。

电话:0576-88859005。

传真:0576-88859000。

台州市流域码头及各类堆场整治专班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编辑:蒋逸竹 责任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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