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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老板岂能欠着工资人间蒸发?
发布时间: 2007-7-29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民工背井离乡,来到举目无亲的陌生城市,原本想以打工赚点钱,没想到鞋企老板忽然“人间蒸发”(《台州日报》7月26日)。报道称,在温岭横峰街道后洋郑村横石路20号的“龙耀鞋业”门口,几十位民工“死守”着未被搬走的几台机器,希望通过保全来挽回一些工钱;另有一部分民工则四处奔波,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帮他们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看来民工要求并不高,只想眼睁睁地能要回自己的辛苦钱,而“理性”地地守着尚未搬走的机器,着实令人同情,“出卖劳力”该得报酬,自古以来天经地义,他们无论从哪里都说得过去。
  在温岭像“龙耀”家庭式鞋企星罗棋布,这些低小散企业就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抗风险能力弱,面对市场激烈竞争或产品质量不过关,就难以立足市场;其次是这些企业缺乏对市场的预测力,盲目投资,匆忙上马,造成产品滞销积压,使资金无法周转,继而负债累累,老板却味着良心,丢弃员工卷款潜逃。
  不让民工流血又流泪。几年来,各级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的相关法规,并联合媒体开民“春雨行动”,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一些无良老板的诚信缺失,导致拖欠工资现象仍时有发生。
  拖欠劳动者工资是社会和谐的大忌,他不但影响了当地的投资环境,阻碍了商贸经济的流通发展,更是引发社会案件的导火线。
  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是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类似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要设立员工工伤保险、工资保证金交纳使用管理的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对企业安全管理、资质信誉等级评定,及时公布企业信息等。对那些失去诚信,恶意逃避、躲藏、耍赖的企业老板,要依法追加其违法成本,多策并举,有效遏制“欠薪”事件的再度发生,保障劳动者权益免受侵害。
新闻来源: 本站新闻   作者: 徐光辉   网站编辑: 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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