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费移交地税征收
发布时间:
200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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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岩社保中心和黄岩地税分局经过多次协商确定:自今年9月10日起,原由社保中心承担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职能全部移交地税分局。目前,近万名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已顺利移交黄岩地税分局。
自9月10日开始,黄岩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程序调整为:一、参保者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二、带社保中心出具的《个体缴纳申请表》到地税征管分局办理缴费登记。三、带地税分局出具的《委托扣税(费)协议书》去工商银行办理缴费专用存折。四、《委托扣税(费)协议书》交回社保中心存档登记。
新闻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褚 敏,王 宇,章 毅
网站编辑:
林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