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网民的不断增多,网上购物也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欢迎,可谓是足不出户可采购天下所有物品。但是因为网上购物不是面对面以现金交易,一些违法人员于是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以低廉的价格吸引买家的注意力,乘机实施诈骗。11月20日,天台县发生一起以网络销售为名的诈骗网民现金12500元的案件。
11月15日,天台的张某在网上看到一款标价1100元的手机,市场上同样的手机价格在2000元以上,张某不由心动了,便拨通网上的联系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承诺款到三天后发货,张某便按照要求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去现金1100元。几天后,没有收到手机的张某又拨通了对方电话,但此时对方以需要担保金等为借口,多次让张某汇钱。当张某先后汇出25000元人民币后,所谓的手机仍没收到,11月20日,对方的电话一直关机失去联系。
警方分析,此类案件都是诈骗者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利用部分网民贪便宜的心理,以价廉物美为幌子,诱使买家汇去现金上当受骗。
此类案件各地时有发生,因行骗人员在网上登记的都是虚假资料,因此给警方的侦查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在网络购物之前,应增强防范意识,擦亮眼睛,明辨网络购物真伪。注意网站和卖家的诚信度,尽量选择运作正规、规模大的购物网站进行交易,这些网站都设有交易投诉站和卖家信用评价,网民可以通过卖家的诚信度来选择可靠的交易对象。在付款时,避免被骗,最好选择以网站为中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付款的方式,提高交易的安全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