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寒雨”通过QQ给互动公社发来信息: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弟弟坐别人的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医药费用去10多万,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认为摩托车驾驶员应该负50%的责任。但现在驾驶员以家里没钱为由,一分钱都没有赔偿,我们该怎么办呢?
记者帮忙:
今年6月3日,寒雨的弟弟在路桥搭乘同事的摩托车,不幸出了交通事故。当时,他坐在后面,当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时,他被甩出近30米。由于没有戴头盔,寒雨弟弟当场不省人事,送医院抢救后,总算捡回了一条命。但因为他脑干严重损伤,颅底骨折,在医院整整昏迷了两个半月。从出事故至今,弟弟治疗的医药费花了10多万。
根据交警队出具的责任书,摩托车方负50%责任,轿车方负40%责任,弟弟负10%的责任。“我们在交警队才拿了4万元,这是轿车方出的钱。可摩托车方一分钱都没出,他们说家里没钱,摩托车驾驶员在事故中也摔断了腿。所以我们也没问他们要,一直自己在想办法。”寒雨说,都是打工的家庭,为了救弟弟已经想尽办法,一家人负债累累。“以后我们要是将他告上法院,会不会因为他们没钱,我们的赔偿费就这样 不了了之了?”
记者为此咨询了浙江腾升律师事务所梅法进律师,梅律师认为,寒雨的弟弟是因为摩托车与轿车的撞车事故受伤的,如果协调后拿不到赔偿款,他可以将摩托车车主和轿车车主以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在法院判决以后才涉及到执行的问题,胜诉后,轿车方赔偿的钱可以先用来支付医药费。如果摩托车方现在没有履行能力,那等到其有钱时必须支付。或者他有房屋之类的个人财产,也可以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