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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电补贴是全民利好
发布时间: 2008-1-2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时近岁末,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率先试点。三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2007年12月23日《新京报》)

  生产企业是招标产生的,价格是限定的,并且确定了将农民购买意愿较强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等三类产品作为试点品种,具体到197个型号,还规定了企业要承担的销售、售后服务和维修任务,特别是农民可以凭相关购买凭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从财政部门领到补贴。这对三省农民来说,无疑是新年大礼包。一旦推行,将是全国农民的大福利。让农民获利,也就是让全国人民得益,它必将是全民利好。

  因为让更多的农民享用彩电、冰箱、手机,这是最具体的“在共建中共享”。彩电可以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冰箱可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手机可以改善农民的通信条件。这都将有益于增强农民的致富能力,因而也就有助于“在共享中共建”。

  通过财政补贴,间接地让农民增收。这种增收,直接转化成农民的生活质量,转化成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转化成农民走向市场的能力,进而还能激发出致富的欲望,因而也就能转化成农民致富的行动。这既体现在有了13%的补贴,就可以带动87%的消费,对拉动整个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也在于为了这13%,要先赚到87%,这比简单的甘露普洒,更能催发农民创造财富的冲动。拉动内需,繁荣市场,刺激生产,增加就业,得益的肯定是整个社会。

  有效地扩大了广大农民的消费,中国产品就不必只盯出口这“华山一条道”,就不必承担过于沉重的反倾销压力。这不仅能让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首先用来满足中国人自己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特别是弥补农民消费水平低下这块短板,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能让中国企业获得强劲的内需市场拉动,能有更多的实力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从而使中国经济社会全面步入良性的循环。

  期待这样的补贴,尽快地从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覆盖到更多的省,从电视、冰箱、手机三件扩展到更多的耐用消费品;更期待产品与服务都能确保质量,补贴要确保及时、足额,将好事切实办好,让农民真正受益,让全民得到真正的利好!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慕毅飞   网站编辑: 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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