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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学生一起“博”未必“博”得出彩
发布时间: 2008-1-7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据媒体报道:前不久,温州瓯海区教育局发出《关于开展教师素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其中一条是将分学校、分阶段推进教师开博客,明确规定将其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该《实施意见》关于“教师博客”开设的表述是:省市重点(示范)学校、城镇学校、农村学校今年内教师开博的比例需达到30%、20%、5%以上,今后每年增加10%,教师每月发表的日志不少于10篇、6篇和4篇;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学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从2008年开始,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申报晋升职称,不能评先评优。

  无独有偶,笔者朋友一正在读小学一年级的女儿所在的学校日前也发出通知,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开设博客。虽未出台惩罚措施,但为了孩子们的“博”事,家长们费尽了工夫,懂者自然好办,开一个呗;不懂者,请来“专家”捣鼓一番,也开了;家里没电脑者,也只能想方设法弄台来,折腾一番。每天除了要辅导孩子们做作业,还要时不时替孩子们“博”一回“客”。

  在师生们你“博”我也“博”形势一片大“好”中,笔者却有些不安。当前,在一些教育管理者眼中,“开博客”似乎成了一个很时尚的词,开了博客就贴上了“素质教育”的标签。开博客倘若是完全出于自愿,那倒无话可说,但以某种行政命令手段使出来,弄得一些老师和学生家长们不情不愿的,就不一定是好事了。据了解,在接受调查的百位老师中,有62%的教师已经开了博客,其中38%的老师完全出于自愿,但涉及到“挂钩”,只有2人给予认可。

  在教育改革中,引用一些新鲜事物,来推动教育改革向更高层次发展是很有必要的。但如果不加以甄别和筛选,不权衡利弊“一锅煮”,恐怕会好心办了坏事,不合师生们口味,师生们不但不领情,反而会怨声载道。就如把“博客”作为评定一个老师和学生好差的强制性标准,搞一刀切,不综合各种因素,势必会导致部分师生为“博”而“博”, “博”而不“彩”,违背了教育的初衷。到最后,未必能“博”出水平,“博”高素质。

  笔者以为,作为教育管理者,对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应当更慎重一些,多听听不同意见,对工作之余、课本之外的东西加强教育和引导更为合适些,而不宜用行政手段来施压,更不要让师生们为了“博”事而烦恼。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李昌广   网站编辑: 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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