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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缠上渔网搁浅死亡
发布时间: 2008-3-12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昨天上午,椒江朱先生打进本报热线:一头海豚被渔网缠住,搁浅在三山码头的滩涂上,很可惜,海豚被发现时已经死亡,我们将它捞上来了。

  记者核实报道:接到电话,记者立即赶到椒江三山码头。在附近船厂打工的工友们已经将海豚搬到三山码头的小普陀寺里,记者在院子里见到了这只大家伙。这只海豚全身呈灰黑色,长约1.8米,重约75公斤,身上多处刮伤,被放在一块石板上,引来不少村民围观。村民说,看样子,海豚死了有些时日了。

  最先发现海豚的是椒江久元船厂的工人朱保友,当时他正准备去船厂上班。

  “大概是早上6点15分,我们从小普陀寺走出去上班,在十米外的滩涂上看到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工友说是大袋子,我看着像鱼。”朱保友和两个工友决定下去看看,走进一看,发现“大鱼”竟是一条搁浅的海豚。

  “海豚被发现时,已经停止了呼吸!”朱保友告诉记者,海豚被渔网缠得牢牢的,三个工友趟过一段滩涂,将渔网剪掉,才合力将海豚抬上岸。海豚被运上岸后,他们也不知如何处理,随着气温的升高,海豚身上发出一股臭味。朱保友指着边上一堆渔网说,就是这些东西缠死它的。

  村民们说,海豚身上的伤痕,应该是被渔网缠住后挣扎造成的。“我们附近的海域,渔网最多了,海豚被缠住后就游不了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海洋渔业局,渔政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台州几乎每年都会发现一两条海豚,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和因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也可以要求附近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死亡的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

  庞虎林说,他将联系椒江区海洋渔业局对死海豚进行妥善处理,将其进行埋葬或者移交到科研部门,发挥其研究价值。

新闻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郑 敏   网站编辑: 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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