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秋生
(2008年2月28日在台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强基础、严规范、重效率、求公正、促和谐”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台州“两个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力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2007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963人,同比上升12.37%;提起公诉11506人,同比上升19.17%。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以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密切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等专项整治。共批准逮捕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21人、提起公诉222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88人、提起公诉187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4212人、提起公诉4373人。如黄岩“2·4”特大纵火案,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从快办理,两天内审查结案,提起公诉,保证了“严打”声势,震慑了犯罪分子。
——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犯罪,净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46人,提起公诉425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加强司法救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信访双向承诺、点名预约等制度,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接待和处理各类首次信访案件1287件。坚持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具体情况,慎用刑事措施,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81人、不予起诉98人。深入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促和谐”活动,检察长带头,采取班子成员到村居、在网上与群众交流等形式的“检民恳谈”,听取群众诉求,努力为民排忧解难。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00余篇,努力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预防工作相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07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28件(上一年11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30.73万元。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倾听群众呼声,集中力量查处有影响的现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侦查指挥中心为依托,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对重点案件线索,逐件进行督办,对重大、疑难案件,直接参与侦查。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查处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38人(上一年21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8人(上一年3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绩,共立案72件,其中发生在城镇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41件。
——认真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始终把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完善办案机制,整合办案力量,不断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能力,克服案件线索匮乏、人手少力量弱等困难,共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上一年12件)。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共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155份,提供预防咨询108次,对3000多名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健全重点行业的共同预防机制,已与113个单位共建预防网络,并对2个“五大百亿”工程项目和28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开展专项预防。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动对农村基层组织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促进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公正执法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将刑事抗诉工作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正确处理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的关系,以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抗诉工作的审议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刑事审判的监督,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22件刑事案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同比上升37.5%;法院已审结的17件案件中,共改判6件、发回重审5件,抗诉准确率为64.71%。其他诉讼监督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该立而未立的案件57件、撤销不该立而立的案件29件;追加逮捕336人、不予逮捕502人,追加起诉150人、不予起诉130人;纠正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不当309人(次);就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39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7件,调解1件,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6件。
——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以行政执法信息库为主要载体,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介入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指导行政执法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80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保护新途径,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民事诉讼等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10件(次),已被采纳93件(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注重打击民事诉讼过程中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诚信。如玉环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张某为逃避债务,串通李某某等9人虚构民事诉讼,经调查取证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某等10人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并建议法院对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调解通过再审程序予以撤销。
——严肃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坚持把加强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案件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查办发生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共立案查办了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制造“假立功”等贿赂、渎职案件8件,并向公安机关提供多件相关案件线索。
四、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健全检察工作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和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努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以省检察院制订下发的《浙江检察工作规范》规范执法办案,明确各项检察业务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质量标准。探索建立完善内部督察制度,成立案件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推进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控,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动态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年来,涉检信访明显减少,共受理210件,同比下降23.33%。以不捕说理为重点,探索加强法律监督说理工作,提高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自2007年6月以来,在对31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时,全部详细书面阐述了检察机关的理由,侦查机关不服不捕决定提出复议、复核16件,同比下降50%。
——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33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启动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主动扩大接受监督的范围,对立案不当、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五种情形”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年内已有6个基层检察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68人,椒江区检察院对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集中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月、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和举报宣传周活动,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浙江卫视、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到临海、黄岩、温岭、玉环等基层检察院集中进行采访报道,对可以公开的检察工作,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开,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
——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虚心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剖析,并认真整改检察机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全社会作出作风建设公开承诺,并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89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廉政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弘扬公正执法主旋律,促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9个集体、47名干警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记功表彰;至2007年底,全市9个基层检察院已全部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干部协管力度,配合两级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充实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14人。修订、完善任前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中层干部廉政承诺等制度,结合市委“两个社会”考核,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83人(次)、重大事项报告47人(次),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严把检察官入口关,全市检察机关共从大学毕业生中录取30人,市检察院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人。加强检察官职业资格教育培训,组织89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有48人通过,通过率达54%,超过全国检察系统平均通过率17个百分点。积极开展岗位技能训练、业务培训,并采取优秀检察官评选、办案能手选拔、公诉人辩论赛等形式,以练促学、以赛促学,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制度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全面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专项工作审议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代表建议案。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意见已全部办结,并就一年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若干规定》,完善与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制度和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市检察院邀请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旁听了临海“船王枪杀案”抗诉案件的庭审。
各位代表,2007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一些方面的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够到位,尤其是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还比较薄弱;办案水平、办案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2007年有2件公诉的刑事案件被判无罪。二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07年刑事案件增长幅度较大,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人均办案数居全省市级检察院首位。三是检察基础建设总体进展还不够快,检务保障能力薄弱、装备落后等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四是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干警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开展新一轮创业创新、实施“三个台州”战略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创新强检、公正为民”为主线,全面履行好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业创新,为“三个台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台州社会稳定。积极参加“平安台州”建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台州治安状况,继续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犯罪,加大力度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秩序的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推进办案专业化,试行刑事案件分类分组办理制度,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提升司法效率。注重在办案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探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方式,综合考虑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按照中央关于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依法独立办案,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对跨地区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指导,采取提办、交办、参办、督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方法,集中力量查办现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城镇建设领域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斗争;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并举,着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强化诉讼监督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对诉讼全过程的监督。强化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明确各个执法办案环节诉讼监督的具体要求,整合诉讼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整体效能。以不捕、不诉说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说理工作,提高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结合诉讼监督,坚决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和司法的信心。
四、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检察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强化情报信息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行政检察等信息库建设;完善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网上办案系统,逐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等业务软件的开发应用,大力推进检察网络保密安全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检务督察和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加大对办案、办公和检察队伍的管理力度,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队伍管理科学化。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和工作指导,修改、完善检察业务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在创业创新中不断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