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害了妻子,害了社会,害了自己。从今以后,就算上门向人要饭我也绝不再去贩毒了。”这是3月23日上午,几年前曾经因贩毒被判死缓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在路桥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民警前的表白和郑重承诺。
今年34岁的杨某是四川人,早在2001年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死缓。后来在监狱里面服刑期间,杨某因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突出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06年,杨某因患鼻咽癌,且病情较为严重,被允许监外执行。由于病魔的长期折腾,杨某疼痛难熬。期间,有朋友对他说毒品海洛因能够止痛,在朋友的误导下杨某吸起了毒品,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但由于受家庭经济条件的影响,购买毒品失去了经济来源。为了供自己吸毒,杨某便再次走上了贩卖毒品的罪恶道路。期间,为不影响自己贩毒的“生意”,杨某还让妻子冯某帮助他一起贩卖毒品,把妻子一同推向犯罪的深渊。
今年3月13日上午,新桥派出所民警获悉杨某等人在路桥区路南街道一出租房内出现,便立即出击将杨某夫妇抓获。在事实面前,杨某夫妇两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目前,杨某因病情严重被依法执行了监视居住处理,他的妻子冯某则被依法执行了刑事拘留。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