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被告人阿峰在公墓里偷来骨灰盒向公墓负责人敲诈勒索3万元案件,并当庭判决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7年12月25日晚,被告人阿峰窜至台州市某陵园服务中心公墓区内,用钢筋撬石板,将某骨灰盒盗出藏在公墓旁边的一草堆里,后用手机多次向该公墓区负责人打电话,以不给钱就将告知墓主家属、叫电视台来报道、不给钱就再偷一只骨灰盒等言语威胁,勒索人民币3万元。去年12月30日凌晨,被告人阿峰在黄岩江口路段准备交易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法院认为,被告阿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手段,敲诈人民币3万元,数额巨大,故作出上述判决。 (葛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