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丽丽 通讯员 李成伟)昨日,记者从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获知,为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根据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椒江区结合实际出台了优惠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财政补贴。
在省政府对早稻种植者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基础上,椒江区政府将再补贴20元;对于全年稻麦种植2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在省、市直补每亩50元的基础上,区政府再补贴20元;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指嘉育253、甬优6号、中浙优1号等3个品种)的农户,散户每亩给予10元良种补贴,种粮大户每亩给予20元的良种补贴。
同时,提高粮食收购价格。2008年生产的早稻(中等标准)最低收购价定为每50公斤85元,较去年提高5元;提高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凡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订单粮食”的粮食,在收购时再加每50公斤7元的政府价外补贴,较去年提高2元。此外,对具有一定规模、信誉好的种粮大户继续实行“订单粮食”预购定金贴息政策;对区内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给予补贴,每亩补贴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