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合彩”开票人员的诱惑下,玉环林云富、陈连凤夫妇印刷、合卖“六合彩”赌博资料, 从而走上犯罪道路。4月15日,玉环法院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林云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5万元;陈连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非法犯罪所得4.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林云富夫妇经营的印刷社,生意一直不错。有一次,林云富在打牌时认识了为“六合彩”赌博开票的老李。在老李的诱惑下,林云富对印刷“六合彩”赌博资料赚钱上了心。2006年,“六合彩”开第93期时,老李拿来一本乐清人印刷的“二十五张”资料,要林云富按范本内容及排列方式,从“六合彩”网站上下载资料、排版、印刷,再装订成册。因妻子反对,林云富倒也没把生意做大。
在日渐熟悉了操作过程后,林云富不再满足于只在老李那里赚钱。他知道,玉环有很多人在玩“六合彩”,但他们的资料都是从开票人那里买的,而且价格比自己卖给老李的贵。于是,他说服妻子和他一起卖。看到有利可图,陈连凤答应了丈夫的要求。
从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林云富从相关网站上下载部分“六合彩”资料,再进行制作、印刷并装订成册,出售给侯某等人从中获利。其中“美女图”和“七张”各72期3万份、“二十五张”72期8000份,非法获利4.5万元。陈连凤也售出了“美女图”和“七张”各16期1.6万份、“二十五张”共16期4000份。
2007年1月24日,经人举报后,公安机关在林云富的印刷社里查扣了大量的“六合彩”资料及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