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8点左右,台州经济开发区界牌小区响起了“砰砰砰”的鞭炮声,等闻讯而来的巡特警队员到达现场时,燃放者早已经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地的碎屑和弥漫在空中的火药味。
十几分钟后,界牌小区的居民、烟花爆竹的燃放者徐某主动来到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受治安处罚。原来,当天上午她们家房子结顶,为了营造点喜庆的气氛,她就燃放了两响烟花爆竹。
“其实我也听别人说过,市区内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但是我抱着侥幸心理,想着随便放几响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徐某告诉记者,后来她听说公安部门有人过来调查,于是就主动前来接受处罚。
根据规定,农历正月十六至十二月十五期间,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那么,这些烟花爆竹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徐某说,她所放的烟花爆竹是托朋友帮忙买的,具体从哪里来的就不知道了。
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段时间以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仍然时有发生,由于许多都是车载燃放,流动性大,所以打击的难度也比较大。公安部门近期也将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对重点区域开展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