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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6月1日起禁寄液体等物品
发布时间: 2008-5-16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 为了确保奥运期间用邮安全,近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邮件收寄及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0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所有营业窗口都禁止收寄液体类、化工类、粉末类、机电装置类、类似肥皂块状(膏状)物品及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

  通知中明令禁止交寄的物品如下:

  1.易燃、易爆及其仿制品;

  2.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3.枪支弹药、军用、警用械具、管制刀具及其仿制物品;

  4.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各类麻醉药物;

  5.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光盘制品等;

  6.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7.各种活体动物;

  8.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禁寄物品;

  9.200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暂停收寄液体类、化工类、粉末类、机电装置类、类似肥皂块状(膏状)物品及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

  奥运期间,邮政各营业网点将对寄送邮件进行100%验视,以切实从源头堵住禁寄物品流入邮政渠道。

新闻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网站编辑: 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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