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王河县彭某走进椒江交警大队前所中队投案自首。至此,发生在83省道椒江章安街道东埭村路段的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在民警的周密侦查下成功告破。
6月15日20时27分,该大队前所中队按110指令:在83省道椒江章安街道东埭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轿车逃离现场,骑人力三轮车的人倒地受伤。接警后,前所中队民警等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现场遗留下的轿车右侧倒车镜碎片,此外无其它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对现场目击证人进行调查,据群众反映,肇事的是一辆黑色轿车,悬挂号牌尾数是“21”,其他数字和英文字母都不清楚。据了解伤者是椒江章安街道东埭村冯某,现被120送椒江市立医院抢救。
前所交警中队立即对逃逸事故案件进行分析,确认遗留事故现场的倒车镜片是别克轿车右侧倒车镜。通过电子数据的帮助,嫌疑车辆的基础信息全部显示在民警面前。依据信息,民警首先与浙J76021的车主取得联系,得知该车是浙江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所有,当天该公司将该车借给单位员工陈甲使用。中队了解到陈甲的住址,为防变故,中队领导当即决定,到涌泉后泾村陈甲家中调查,在途中,民警突然发现一辆浙J76021黑色轿车从对向疾驰而来。这极有可能就是肇事的轿车,由于当时两车交换车速快,一时无法拦载,决不让嫌疑车从眼皮底下溜走!在一处刚好没有车辆的路段,警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掉过头来直追了过去,不一会,将那辆轿车成功截住。
可是,经了解,开车的不是陈甲,而是陈乙。他说,今天同事叫他到临海涌泉办事,昨晚不是他开的车。经检查,该车前保险杠右侧和侧正门及右侧倒车镜损坏与6月15日在立案记录事故现场遗留的倒车镜相吻合,确定这辆就是肇事的轿车。民警顺藤摸瓜,深挖细查,肇事嫌疑人终于浮出水面。
迫于法律的威严,肇事嫌疑人彭某走进椒江交警大队前所中队投案自首。据他交代,当夜,陈甲将车钥匙插在车上,彭某想到椒江办事就将车驶了出来。当时天下着大雨,途中不知怎么碰撞了也不清楚。
经调查,彭某虽说已经报名参加机动车培训学习,但尚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