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今年40多岁,家住椒江区东升路附近,有个残疾的孩子。
去年7月6日晚上8点左右,王女士和几个朋友一起逛夜市。路上,王女士看到一家关着的店铺前面围了很多人,她好奇地挤了进去,想看个究竟。
原来,吸引众人目光的是一个啼哭的女婴。女婴很瘦小,穿橙色衣服,包着尿不湿。女婴身边有一些衣物,还有一个中华牌香烟的烟盒,上面写着:7月3日早上1时40分。
围观的人都说,这个女婴被遗弃了,7月3日可能是她的生日。根据女婴的穿着,大家猜她父母并不富裕,可能是外来务工人员。
“你不正想领养个孩子吗,把她抱回家吧。”朋友跟王女士说。于是,王女士真的把女婴抱回家了。女婴抱在手里很轻,5斤左右,丈夫看到她抱了个孩子回来,也乐开了花。
当晚,王女士和丈夫跑到超市买来了奶粉、奶瓶等婴儿用品,细心地照顾起女婴。因为喜欢孩子,王女士和丈夫没有报警,也没有把孩子送到福利院。
现在,孩子已经能被人牵着走路了,身体很健康。但是,因为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孩子不能在王女士家落户口。王女士想,这样下去对孩子不好。
“我希望孩子的亲生父母能和我联系,把孩子领回去。”王女士说,她的联系电话是13586094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