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公众对乱收费行为十分厌恶,但对乱收费单位来讲,承担一点道德风险便能轻松换来巨额利益,没有什么买卖比这更划算。
7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该报对3000多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34.5%的公众认为“利用行业垄断地位有恃无恐”是乱收费存在的最主要原因,33.3%的公众认为部门或局部追逐利益会导致乱收费,32.3%的公众认为乱收费是政府部门滥发“红头文件”利用行政权力巧设名目所致,30.7%的公众认为原因是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缺位、追查力度不够。
尽管各方面的“红头文件”发了一沓又一沓,运动式执法开展了一轮又一轮,但乱收费行为总能以超强智慧与顽强的生命力,不断适应环境,推陈出新,并久治不愈。
制定法规,加强监管,这些都很重要,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乱收费现象的进一步蔓延。但我们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公权介入式的行政监管,因为公权人手毕竟有限,面对随心所欲、无所不在的乱收费,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况且,许多公权部门本身就是乱收费的既得利益者,因此不能只是寄希望于乱收费单位对有关规定的自觉履行,因为缺乏有效制衡力量,单凭觉悟,谁愿意吐出到嘴的肥肉呢?而垄断行业也不用担心乱收费会把消费者气跑,因为除了那么几家,别无分店,你爱来不来。
此外,一个普遍的事实是,当一些乱收费行为被新的文件所禁止后,那些过去的乱收费反倒成了收取单位的既得利益,既不会因为乱收而退回,也不会有人因此而承担什么责任。尽管公众对乱收费行为十分厌恶,但对乱收费单位来讲,承担一点道德风险便能轻松换来巨额利益,没有什么买卖比这更划算。在乱收费行为面前,公众即使有怨气,因维权成本过高,有时只能放弃维权。这也就是讲,杜绝乱收费现象,根本之策在于提升公众的抗辩权,让公众有能力通过合适渠道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杜绝乱收费现象,加强制度约束,加强行政监管力度,这些都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赋予公众更大的抗辩权,降低抗辩成本,让乱收费单位和负责人为此承担责任,尤其要避免乱收费成为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通道。平心而论,我们身边并不缺乏敢于较真的人,真正缺乏的只是有关机制对公众权益的精心呵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