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玉环县青年游某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关于该县坎门双龙村"杀人事件"的帖子,这一虚假信息引起公众猜测纷纭,给当地政府处置“7·10”群体性事件增添麻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近日,这名被抓获的散布谣言者已治安拘留(《台州商报》7月17日)。
7月6日晚,在网上编造上海闸北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曾被上海民警殴打导致性功能丧失”谣言的苏州男子郏某落入法网(《解放日报》7月9日)。
在震惊全国的“瓮安事件”中,也有人在网上造谣惑众,对事态扩大起着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由于互联网海量、即时、无疆界等特点,信息传播、公民意见表达拥有畅通无阻的捷径。互联网日渐发达的今天,人人都可以是采集信息的记者,人人都可以是评说时事、表达主张的评论员。互联网时代,每个人手中都握着“麦克风”,信息、意见、主张不再局限现实生活中某个单位、社区、社团等小圈子,而可以通过网络无限放大,去影响社会公众。互联网为公民实现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搭起了全新的平台。
唯因互联网的“没遮拦”,网上信息存在真假难辨、良莠并杂的问题,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影响犹如一柄“双刃剑”,既丰富了人们生活,也淆乱着公众的视听。特别是在重大公共突发性事件中,一些人将道听途说的虚假信息,甚至恶意编造的谣言,任意发布在网上,通过网络这个“麦克风”扩散到社会上。不管有意或无意,这种滥发帖子的行为不利于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及时处置,反而起到煽风点火的作用,不利事态平息化解,严重的还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妨碍地方发展稳定。
当今社会,利益日趋多元化,个体意识渐趋复杂,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一个地方发生公共突发危机,除了切身利益相关者外,非直接利益相关者也会表现出高度的关注,热衷于通过各种途径掺和事件当中。苏州的郏某并不认识在上海袭警的杨佳,光凭臆测在自己的博客上编造谣言,结果引来十几万点击者,其中轻信者众,弄得纷纷扬扬,满城风雨;玉环游某也是不明“7·10”事件真相,只是不加核实,将QQ群里的人发给他的假信息“张贴”到网上,这一贴,就把自己“贴”进了拘留所。诸如此类的制造、散布谣言行为,有的恶意为之,更多的是不懂法所致,还有侥幸心理作祟,以为发个帖子警方不胜查,查不了——其实,对误导公众后果严重的网络谣言,公安技侦部门还是有火眼金睛的。许多不实信息和谣言的散布者,或多或少因其他事情如征地拆迁、纠纷调处中,利益受损或身心受挫,借机发泄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
越来越多网络谣言制造者受法律制裁的个案,给广大网民敲响了警钟。在网上发帖,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网民的网上言说,有无形的麦克风在放大声音,影响的是全体社会公众,不像现实生活中餐桌边、茶吧里的闲聊,是一对一或一对几的有限传播。一个网民某种程度上就是个新闻发布者,网上公开的表达,是一对N的传播。信息的不真实,会给政府工作招来麻烦,给社会增添不和谐因素。网民一方面要畅所欲言,践行自由表达的权利,一方面要放言有忌,慎用手中的“麦克风”。既要说真话道实情,也要顾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这是网民理性的表现,也是健康网络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谣言止于真相。对政府来说,除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外,更应该在网上第一时间发布公共突发事件权威信息,及时表明政府立场和处置意见,而不能“捂着”、“掩着”。真相公开如果跑在谣言前面,那么谣言在萌芽状态即遁于无形。事实证明,这也是提高网络舆论引导水平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