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杨兴旺近照 |
1988年12月,经浙江省委批准并报中组部同意,椒江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推行了以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年会制、党委会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并连续坚持了20年。2007年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还被写入了十七大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近日,本报记者联系上了该事件的亲历者——原椒江区委党联办(2003年更名为椒江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的杨兴旺,就让我们一起听听他的讲述。
成为全国党代会
常任制试点
椒江的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的起因,要从1987年的一件事情说起。
1987年8月,中央组织部决定在椒江进行县级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改革试点。这次试点第一次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应向授权主体述职——委任产生的干部应向上级述职,选举产生的干部应向代表会议述职。试点过程中,49名党员以椒江市第二次党代会代表的身份,参加了对市委常委、正副书记的考核,而这次考核改革实际上成为椒江次年酝酿实施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一次思想发动。
1988年3月,中组部经报中央同意,印发了《关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的暂行办法》,对党代会代表、党委委员等候选人的产生方式进行了改革。在此基础上,中组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从1988年开始,中组部在浙江、黑龙江、山西、河北、湖南等省选择了12个县(市、区)进行全国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1988年7至9月为酝酿探索阶段,同年11月,浙江省委批准椒江提交的方案,并报中组部同意,12月,椒江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正式开始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
年会制让党代会
迸发决策活力
试点初期,椒江市按照中共八大的精神,试行党代会年会制。规定届期内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并且规定了年会的职责、年会的召开和年会议题的提出确定的原则。对议事的程序、表决方式以及年会的纪律,也有较为系统的规定。
年会制使党代会告别“一月选举、一周开会、五年沉睡”的历史,其党内最高监督机关、决策机关职能得到切实体现。
椒江区(编者注:1994年台州撤地建市,原椒江市改为椒江区)将“议事”与“议人”作为党代会年会的两大内容。“议事”主要是听取和审查区委、区纪委的年度工作报告,听取上一次年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听取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代表主题发言等。
“议人”主要是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对届内新增的区委委员、纪委委员票决追认,对区委、区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另外,椒江区党代会年会还要讨论和决定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和决议。据统计,实施年会制以来,椒江区党代会上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8个重要决定。
党代会年会对民主测评、人事安排等重要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一人一票原则。椒江区规定,届内新增的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在年会上票决追认时,如果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示反对和弃权,要提请上级党组织或区委重新考虑人选。
20年来的实践证明,党代会年会制在促进党代会常任制走上制度化轨道、推动党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椒江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从未间断、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年会的制度支撑。
代表有效期从“一次性”到常任
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改革,感触最深的是在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之前,很多人对当党代会代表积极性不高。记得当时和一些代表聊天时,他们都说当党代表没啥意思,因为党代会代表是“一次性”的。代表作用的发挥,只是在会议期间的三五天时间,开会期间也就是“吃吃馒头,举举拳头”,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在不少地方,大家都争着当人大代表,因为当人大代表在一届之内的三五年内都可以发挥作用,而且人大年年开会,还经常活动,说话也管用。而党代会代表的“有效期”往往只有三五天。
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后,党代会代表的有效期不再是“一次性”的了,而是转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而且党代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高了,因为代表们有权围绕党建、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有权要求把他们认为重要的问题列入会议议程,也有权在选举单位范围内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就有关问题对党员进行口头和书面调查。大大调动了代表们的积极性,特别是给基层代表提供了向领导面对面反映基层群众心声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机会,同时也增强了代表们的荣誉感。
许多党代会代表,特别是来自基层的代表都说,代表的“含金量”变足了,说话也管用了。
改革也曾经历“生死考验”
要改革就总会遇到麻烦遇到挫折,党代会常任制改革也是一样,也遇到了很多的迷惘和彷徨。
改革难免会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因此或明或暗的阻力也是存在的,改革初期实行的一些力度较大的措施也因此被中止了。我印象中比较深的就是党代会代表对椒江市委委员的信任投票制度。这个制度最初的规定是,对市委委员的不信任投票若超过与会代表半数以上,该委员应该提出辞职;对市委的不信任投票若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经上级党委批准,则市委应提前换届。
1991年,在椒江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上,代表们对市委领导班子进行了信任投票,93%的代表对市委投了信任票。尽管如此,当时的一部分领导也不是非常情愿:“评议票数当场公布,有第一名,也有最后一名。这最后一名以后怎么开展工作?这个改革上面没叫你搞,也没叫你不搞,就不搞好了,何必自己给自己上紧箍咒?”由于反对声音较多以及时机、条件上的考虑,最终,这个制度还是被中止了。
1988年底和1989年初,全国确定进行党代会常任制改革试点的单位有12个,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改革遇到阻力以及改革进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已经有7个单位停止了试点。
记得1994年的时候,椒江党代会常任制改革更是经历了生死考验。这一年里,台州撤地设市,椒江成为台州市的一个区。当时,椒江区内部对是否坚持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产生了分歧,有的人提出不要继续进行试点了,有的则建议缓行。综合了许多党代会代表的意见后,当年12月,椒江区委发出《关于中共台州市椒江区代表大会的有关通知》,确定党代会常任制继续试行。
1995年-1997年这几年可以说是椒江常任制改革的彷徨期,虽然对如何坚持试点没有明确的方向,但可贵的是,椒江依然坚持下来。
在1996年的时候,我们进行了一次党代会代表问卷调查,通过这次问卷调查充分反映了民心民意,85%以上的党代会代表认为党代会常任制改革很有必要,82.5%的代表希望下届能继续搞,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改革得到了绝大部分党员群众的拥护。
而此后,在全国剩下的5个试点单位中,也只有我们椒江坚持年会制,而且一直坚持了20年。
写入党的工作报告
经过20年的探索,经历了彷徨和迷惘,椒江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终于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在此过程中,椒江区的党代会常任制改革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椒江区于2006年恢复了区委常委建制。在1988年末的“委员制改革”中,当时的椒江市决定在市委等机构中只设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不设常委,市委委员从原来30多人精简为13人。这一制度安排在椒江撤市设区后也一直被沿用了下来 。
时光飞逝,经过20年持之以恒的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椒江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始终围绕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代表主体作用这一目标,成效不断凸现,活力不断增强,有效地加强了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2002年开始,以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年会制、党委会负责制为基本内容的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在台州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2007年,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还被写入了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记者手记
作为“80后”的一员,对于当时特定历史时期的重大改革,记者并不是很了解。说实话在采访前,对于党代会常任制这个题材的了解程度也仅仅是限于材料上枯燥的数据,但是通过聆听杨兴旺的讲述,让我对当时的改革有了更深的理解。
杨兴旺从1989年开始,就到椒江区委党联办工作,几乎亲身经历了椒江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的全过程,见证了椒江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过程中的风风雨雨,杨兴旺说:“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前,不少党员同志都去争当人大代表,而对当党代会代表不感兴趣,这主要还是因为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前,党代会代表对党的建设工作基本说不上话,也缺乏一个合理有效的渠道和方式去参与和监督党的工作,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行,给代表们特别是基层代表,提供了一条表达心声,参与党内事务的有效途径。”
在近20年的改革探索和实践创新中,台州各级党委始终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和党代会年会作用这一重点,以明确代表任期和权利职责为基础,充分发挥年会的决策、监督职能作用,从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入手,积极稳妥推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逐步形成了党代会常任制的基本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代表在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决策和党内监督中的有效途径与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台州人一直是敢于“吃第一只螃蟹”的人,而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再次证明了台州人的魄力和信心。20年来的实践表明,在椒江试行的党代会年会制对于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发展,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地方党委的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