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渝中区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随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立军率领特警总队、刑警总队、治安总队、交警总队、消防总队等多警种赶赴位于解放碑的重百大楼,对解放碑人群进行疏散,并派出专业人员对重百大楼各楼层进行安全排爆检查,没有发现任何爆炸物品。
经过侦查,警方迅速锁定实施电话恐吓的犯罪嫌疑人郑某。下午3时许,警方在巴南区将郑某抓获。
据初步了解,犯罪嫌疑人郑某系因在重百使用银行卡透支消费,并对多次追款不满,遂打电话进行恐吓。
目前,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陈国栋 朱亮
票价生口角 扬言炸公交 一男子遭刑拘
本报讯 8月1日下午,一男子因票务纠纷扬言要炸一辆702公交车。渝中区公安分局迅速出警,将嫌疑人抓获。目前,警方已将嫌疑人刑事拘留。
1日下午5时30分左右,渝中区大坪出城车站处,一辆702路公交车的乘客拦住正在此巡逻的警车,向执行巡逻任务的民警报告:702路公交车上有人要炸车!
几乎与此同时,渝中区公安分局也接到110指挥中心处警指令:有人称要炸702公交车。接报后,分局紧急部署治安支队、刑警支队、巡警支队及沿线各派出所对相关公交车各车站进行观察、盘查,加强线路的巡逻防控,并对相关线路行驶中的公交车逐一登车安检。
经盘查,民警迅速将一辆702公交车上的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挡获。
经审查,警方查明:扬言炸车的嫌疑人就是从702车上挡获的男子高四明(31岁,河南省驻马店地区高杨店乡中高村人)。此前,高从较场口乘702路车至石油路,上车后因票价问题与售票员发生口角,遂拨打110报警,谎称要炸702路公交车。
目前,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高四明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记者 陈国栋 徐其勇
泄愤过了头就是犯法
近段时间以来,国内一些地方关于“爆炸”的消息还真不少。这其中大多是虚惊。就其原因,有的是为搞起好耍,有的是为发泄个人私愤。不过,这些人,无一例外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我国《刑法》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故意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退一步说,即便没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处罚的相关规定。
法律之所以有这样规定,是因为这样的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和公共秩序。生活中,如果你真的有什么不满或者烦心,奉劝你最好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不要因泄愤而图一时之快。否则,等待你的将会是法律的惩处。哪怕你泄愤的理由很“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