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公司后,一直没有找到正当的职业,为此,他将目标瞄向原单位,入室盗窃仓库内的化油器。当他结伙再次盗窃时,被正在巡逻的公司保安人员发现查获。8月5日,旷某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旷某来自重庆市云阳县。2005年10月,进入温岭市城区某公司上班。2007年8月离开公司后,旷某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于是,他想到了盗窃公司车间内的化油器换钱。6月份的一天凌晨,旷某轻车熟路来到万昌路边原上班的公司。接着,他爬墙进入车间仓库,将仓库内价值2000余元的60只化油器盗取。
尝到甜头后,旷某又想到了盗窃化油器。8月4日凌晨3时许,旷某结伙余某、魏某,带着6条编织袋,爬墙翻入公司。旷某、余某钻窗进入化油器装配车间,魏某在外接应。接着,他们将仓库内的316只化油器分别装入编织袋。并把赃物放在车间边的小叉车上推出。当旷某等推着赃物移赃至门口时,被正在巡逻的保安队员发现查获。经将旷某、余某等三人扭送到太平派出所审查,旷某交代了当天凌晨结伙余某等盗窃化油器及6月份单独盗窃60只化油器的事实。现旷某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余某、魏某分别处予行政拘留十五天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