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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应设个“隐私房间”
发布时间: 2008-8-30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编辑同志:

  当今社会,公民的隐私权已越来越受到保护。但仙居县婚姻登记处因为暴露在大庭广众之间,结婚、离婚所涉及的隐私无法得到保护。我们希望,婚姻登记处能有一个保护隐私的“隐私房间”。

  仙居县婚姻登记处在该县的办事大厅,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多,来往办事的人也多。凡是碰到来离婚的就非常难堪。有时来离婚的男女双方容易冲动,时常吵架,有时也还因为没有带齐必需的资料而骂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引来众人围观。有一对想离婚的年轻人因为办事大厅有熟人,不想前来办理,多次打电话询问,希望能提供一个相对保密的场所。但因为办事大厅场地有限,一时无法提供必要的场所,来离婚的男女隐私还要暴露在大庭广众下。

  如今银行有了“一米线”,婚姻登记处何不设个“隐私房间”,让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进入“隐私房间”坦然离婚,一来可减少对其他窗口工作的干忧,同时还可使离婚男女的隐私得到保护。

  读者邵志华 周建东 江国英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网站编辑: 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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